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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的规范性和统一性,有效避免统计调查工作的重复、交叉和矛盾,提高统计数据采集能力,国家统计局决定自2011年统计年报和2012年定期报表时在“三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资质以内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及住宿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和万吨能耗以上三产企业实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2011年企业一套表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1〕48号)精神,我市自2011年8月份开始已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为确保“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的全面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是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管理调查单位、统一业务工作流程、统一数据处理平台”的原则,将原来对企业分散实施的各项调查整合统一到一起,统一布置报表,统一采集原始数据,统一指标涵义和计算方法,并采用统一的软件系统,由基层单位通过互联网直接向国家或者经国家统计局许可的省级数据中心报送原始数据,实现国家对源头统计数据的集中管理。“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的实施,是减轻基层负担,保证数据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的透明度与可控性,实现数据共享的重要举措;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服务科学决策、科学发展的需要,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确保我市“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职责,通力协作,做好各项工作 “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传统统计数据生产方式和统计工作组织形式转入现代化统计的一项重大变革,需要各部门、各单位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我市“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时间紧,单位多,任务重,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有的企业人员配备不足,素质不高,数据上报的设备与网络不具备条件,还不能适应“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分级实施,部门分工,通力协作,形成合力”的原则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各方面条件,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区域内的“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 (一)各级政府要把“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本辖区内的工作负总责。要确定一名政府领导专门负责“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抓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要加强镇街统计机构建设,依法设置镇街统计工作岗位,保持基层统计网络不断;各行政村和基层社区组织要根据统计工作需要,确定会计或财务人员负责统计工作。要组织本辖区相关企业积极参加“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督促相关企业设置统计机构,配备专职统计人员以及与实施一套表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夯实基层统计基础。 (二)各级统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实施工作,包括制定实施方案、保持网络平台畅通、培训基层单位、采集、审核、上报调查数据等工作。要做好实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培训工作,使直报企业统计人员尽快掌握一套表制度的要求和数据处理平台的操作规范,保证源头数据质量。要加强网络环境建设,增配机器设备,做好保障数据处理平台平稳运行和数据安全的各项工作。要组织抽调专门力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重心下移,倾力做好对企业填报的指导工作,及时解决企业在填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企业填报工作的顺畅进行。要提前谋划,确保质量,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数据的评估审核,做好数据异动分析以及宏观走势判断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查询核实,切实做到依法统计,应统尽统,不重不漏。 (三)各级编制、民政、工商、地税、国税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统计部门搞好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确认工作,及时提供新设立、注册、登记、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进行税务登记的所有企业名单及详情,并由统计部门逐级上报审定进入国家基本单位名录库,纳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报送范围。各级工业、贸易、建筑业、房地产等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三上企业”的扶持培育力度,扩大“三上企业”单位及规模,协同统计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单位及时纳入统计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