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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坚持开展典型示范创建活动。各乡镇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按照“一县一品牌、乡镇有特色”的要求,打造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群众喜闻乐见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载体。积极开展示范典型创建活动,抓点示范,确立一批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户,发挥好典型示范带路的作用。 五、相关部门职责 县委宣传部: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家庭人口文化建设纳入宣传思想工作总体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列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安排,协调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做好相关的宣传报道工作。 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指导家庭人口文化建设,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总结和评比内容。 人口计生局:制定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并落实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及活动项目。开展计划生育、优生促进和生殖健康咨询服务及知识普及工作,协调各部门在基层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开展联合执法。 教体局: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结合,利用相关课程和教育活动,引导在校青少年了解我国的人口国情,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提高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自我保健能力,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 民政局:在民生工程和社区建设中,开展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发展社会福利,提供社会保障和社区服务,优先照顾和扶持计划生育家庭,做好老年人服务和养老保障工作。 卫生局:开展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妇幼保健等知识普及、咨询与技术服务,做好预防出生缺陷、性病、艾滋病的宣传和干预,查处“两非”行为,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文广局:组织制作以婚育新风和家庭发展为题材的专题片、科普片等文化产品和宣传品,办好广播电视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题栏目,做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宣传报道。 把倡导婚育新风、建设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列入文化建设总体规划,组织相关的文化指导、文艺创作和文化活动,组织创作、编排、演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组织文艺团体、文化馆(站)送戏下乡。在实施全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中,为城乡计生家庭优先提供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组织出版以婚育新风为题材的图书、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加大包括人口和计划生育图书在内的农家书屋的普及和推广力度。 总工会: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工会组织的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工人俱乐部、网络等宣传教育阵地作用,推进职工书屋建设,引导职工树立婚育新风,倡导新型家庭人口文化。 团委: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共青团组织的宣传工作,教育广大团员、青年自觉实行晚婚晚育、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普及新型家庭人口文化。 妇联: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纳入妇联组织的宣传工作,将其与“双学双比”、“巾幅建功”、“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妇女积极参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计生协会:发挥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的组织作用,动员协会会员和群众广泛参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大力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引导和组织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协调解决人力财力物力保障,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部门职责,互相配合,定期沟通情况,研究问题,制定措施,共同推动活动深入发展。 (三)加强载体建设,吸引群众参与。要将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与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县建设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和引导群众广泛参与活动,大力弘扬婚育新风,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等问题。 (四)加强新闻报道,注重典型宣传。各级要通过广播、电视和网络等传媒,大力宣传报道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发展进程和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成果的典型事例、典型人物,扩大社会影响力。 (五)加强督导检查,做好总结评估。各乡镇、单位要加大对基层开展活动的指导与检查力度,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县上每年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并对各乡镇、单位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开展中评估和验收。每年年底,各乡镇、单位要将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专题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