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银川市政府
【发文字号】 银政办发[2010]62号
【颁布时间】 2010-01-01
【实施时间】 2010-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01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赴香港参加2011宁夏香港经贸文化旅游活动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赴香港参加2011宁夏香港经贸文化旅游活动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0〕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拓展招商引资区域,充分利用香港国际大都市和国际信息、物流、金融、服务业中心及连接祖国内地、东南亚的桥梁优势,全面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开展对外经贸文化旅游交流,加快构筑内陆开放型经济的新格局,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快速、跨越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于2011年5月28日-6月3日在香港举办2011宁夏(香港)经贸文化旅游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届时我市将组团参加。为做好活动周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1年5月28日-6月3日

  

  二、主要内容

  

  1、参加自治区政府举办的“2011宁港经贸合作推介会”;

  

  2、举办宁夏·银川(香港)经贸合作洽谈会;

  

  3、对接港资项目,参加活动周项目签约仪式;

  

  4、拜访香港知名商(协)会组织及有关企业;

  

  5、开展项目对接洽谈。

  

  三、代表团组成人员

  

  团 长:王儒贵 银川市市长

  

  副团长:王久彬 银川市副市长

  

  秘书长:王 勇 银川市政府秘书长

  

  副秘书长:马雪霞 银川市经济技术合作局局长

  

  成 员: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经合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外办、市旅游局、市工商联、市接待办,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相关负责人和企业代表负责人。

  

  四、筹备机构及任务分工

  

  为确保我市参会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成立银川市参加2011宁夏(香港)经贸文化旅游活动周组织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筹备工作及在港期间各项活动的组织与协调(以下简称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一)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久彬 银川市副市长

  

  副组长:马雪霞 银川市经济技术合作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合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外办、市旅游局、市工商联、市接待办,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各县(市)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任务分工

  

  市委宣传部:

  

  1、负责制定银川市代表团香港活动的宣传方案;

  

  2、负责本次活动的全面宣传报道工作,特别是要联合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联络香港、深圳等地的主要媒体,借此次活动周机会,全方位宣传银川、推介银川;

  

  3、负责向自治区香港活动周执委会工作机构提供综合展区的文字、图片等宣传推介资料;

  

  4、负责相关媒体对我市参会人员的采访批准和内容的审核;

  5、负责市领导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活动的安排;

  

  6、落实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市发改委:

  

  1、起草银川市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现状及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材料;

  

  2、组织有实力、有意愿融资上市的企业参会,洽谈项目,落实1个以上的签约项目;

  

  3、积极联系香港的金融机构,安排市领导拜访2-3家香港实力较强的外资银行;

  

  4、会同市商务局、兴庆区、金凤区,积极开展总部经济的项目对接洽谈;

  

  5、落实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市工信局:

  

  1、配合各县(市)区、开发区组织有实力、有意愿招商引资的企业参会,洽谈项目;

  

  2、前期组织企业赴广东、香港等地开展项目对接洽谈,落实1个以上的签约项目;

  

  3、协助市外办做好参会企业的组织审查和境外应注意事项的教育;

  

  4、开展项目对接洽谈;

  

  5、落实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市财政局:

  

  1、确保活动费用及时到位;

  

  2、落实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市农牧局:

  

  1、包装推介农业招商引资项目,组织有实力、有意愿招商引资的农业企业参会,开展项目对接洽谈,落实1个以上的签约项目;

  

  2、配合各县(市)区、开发区针对农业项目开展招商,洽谈项目;

  

  3、落实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市商务局: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