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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成都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了给青年律师提供更多交流和发展的机会,经青工委第二次工作会议研究决定,更多地吸收青年律师参与青工委工作,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1、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 2、成都市律师协会预备会员 二、主要条件 1、热爱律师职业,关心、关注青年律师事业发展,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奉献精神; 2、委员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限定年龄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3、无行政、行业处罚记录。 三、推荐办法及要求 (一)委员的产生 根据《成都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委员候选人经市律协青工委全委会审核通过后即成为正式委员。 (二)推荐办法 1、各推荐单位应认真填写《成都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推荐登记表》; 2、请将“登记表”报送成都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青工委秘书处邮箱。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柿子巷11号法律服务中心605室 联 系 人:阳芳芳 邮箱:cdqnls@sina.com 联系电话:028-86267893 附件:《成都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推荐登记表》 成都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 成都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推荐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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