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尔拉·衣沙木丁同志在乌鲁木齐市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讲话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2011年10月21日,在乌鲁木齐市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吉尔拉·衣沙木丁同志作了重要讲话。现将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在乌鲁木齐市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市委副书记、市长 吉尔拉·衣沙木丁 (2011年10月21日) 同志们: 今天,市委、市人民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市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这次大会是在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各族干部群众以昂扬向上的热情向新目标迈进,以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迎接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的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大会的主要任务是:总结近年来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成绩和经验,表彰一批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涌现出的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开好这次大会,对于进一步动员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开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新局面,把各族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汇集到实现首府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中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刚才,少先队员的献词,充分表达了全市各族少年儿童对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祝愿和期盼。大会对近年来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涌现出的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进行了表彰。在这里,我代表市委、市人民政府,向受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表示衷心的祝贺!向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进首府改革发展稳定做出积极贡献的广大干部群众、驻乌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武警官兵和公安干警致以诚挚的问候!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坚定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信心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把中央、自治区关于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和全市民族工作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团结带领全市各族干部群众,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引向深入,少数民族事业不断发展,各族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加巩固,为我市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一,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一是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建立健全了民族团结教育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蓬勃开展,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制意识和民族团结意识不断强化,“三个离不开”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支持的良好风尚蔚然成风,民族团结基础更加牢固。二是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大量涌现。近年来,一批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个人不断涌现,市委、市人民政府共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497个,模范个人1020名。特别是以刘乾坤、王艳娜、亥米提?艾合买提等模范人物为代表的各族干部群众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唱响了全市各民族大团结的主旋律,弘扬了首府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三是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紧密团结和依靠各族干部群众,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维护稳定的“五个观点”。市、区、街办三级应急处置指挥体系进一步健全,各类维稳力量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更加牢固。社会管理不断加强,建立了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治安乱点得到有效整治。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抵御渗透破坏的能力显著提高。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和管控,有效抵御了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确保了我市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