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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府函[2011]231号
【颁布时间】 2011-10-21
【实施时间】 2011-10-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02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翠云廊古柏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和范围的批复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翠云廊古柏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和范围的批复

  (川府函[2011]231号)


  

  林业厅:

  

  你厅《关于申请调整四川翠云廊古柏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和范围的请示》(川林〔2011〕19号)收悉。经省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翠云廊古柏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和范围。调整后,四川翠云廊古柏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为27155公顷,其中核心区278公顷,缓冲区476公顷,实验区26401公顷。其范围包括:古驿道北线昭化古城至大朝乡高庙村界碑梁沿线左右各500米范围;古驿道北线剑阁段、西线剑阁普安镇至梓潼县境段、南线剑阁普安镇至剑阁县涂山乡厚子铺段两侧各400米范围以及剑门关林场等国有林地;古驿道西线梓潼境内东至建兴、马鸣乡,南至观义、东石、文昌乡(镇),西至宏仁、三泉乡,北至小垭乡、许州镇的范围。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05°04′-105°49′、北纬31°31′-32°20′之间。

  

  二、请你厅会同绵阳市人民政府,按照四川省省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切实加强对四川翠云廊古柏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有效保护翠云廊古柏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古柏等珍贵林木,发挥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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