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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
【发文字号】 景政办发[2011]88号
【颁布时间】 2011-10-19
【实施时间】 2011-10-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02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景政办发〔2011〕8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终身教育的开端,对人的全面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以及省、市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现状分析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将其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出台了《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加大了学前教育投入,建立了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扩大了城区学前教育优质资源,提升了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率先核定了全县幼儿教师编制,建立了城乡幼儿教师双向互动机制,促进城乡幼儿教育共同进步、协调发展。全县初步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公、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和普及程度不断提高。

  

  截止2010年底,全县有幼儿园40所,其中教育部门办19所,占比47.5%;有省二级园3所,省三级园11所;在园幼儿数 4532人,学前一年入园率97.93%,学前三年入园率92.01%,乡镇适龄幼儿入等级园就读率83.1%;全县幼儿园教职工437人,其中专任教师216人,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160人;有教师资格证教师130人,占29.75%;有职称教师65人,占30%。

  (二)存在问题。

  一是学前教育投入仍然不足。全县接受学前教育的儿童占整个基础教育少年儿童的比例约为26%,尽管“十一五”期间加大了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但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占财政性教育支出的比例仅为4%,还不能满足实现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的需求。

  

  二是学前教育优质资源不足。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尤其是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还非常有限,且城乡分布不够均衡。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较多,但大多数“水平低、规模小、点分散、管理乱”,普遍存在办学条件简陋(租用民房办园为主)、幼儿活动场地不达标(活动范围较小或场地不合要求)、教育设施不足(现代教育设施普遍缺乏)、安全隐患大(农村幼儿园大多为闲置的校舍改造而成)等问题。

  

  三是学前教育师资力量薄弱。幼儿园公办编制教师过少,目前公办教师占比为22.6%,大专以上学历教师占比为36.6%,执教师资格证教师比例为29.75%,专业人才力量偏低,队伍还不够稳定。

  

  四是保教质量和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大多数民办幼儿园缺乏有效的规范和监管,存在一定的小学化倾向,保教质量整体水平不高。尤其是部分民办幼教机构普遍存在师资不专业、整体素质不高、待遇偏低等现象。这些因素影响和制约了我县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五是农村幼儿入园率相对偏低。由于景宁农村人口居住较为分散,部分偏远村庄与中心镇、中心村距离较远,再加上山高路远、交通不便等原因,导致农村幼儿入园率相对偏低。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3年,全县学前教育资源得到明显优化,城乡幼儿园布局更趋合理,城乡学前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显著提高,逐步形成以省等级幼儿园为核心、公办和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

  

  县城办好3所达到省一级标准的起骨干示范和引领作用的幼儿园,需布点的各乡镇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中心镇和常住人口达到5000人以上的乡镇幼儿园争取达到省二级以上幼儿园标准,其他乡镇幼儿园争取达到省三级以上幼儿园标准。

  

  全县省三级以上幼儿园招生覆盖面达到75%以上,学前三年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95%以上。逐步推进“托幼一体化”工作,全县建立1个早期教育指导中心,4个早期教育指导站。幼儿园实行园长、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幼儿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 65.57 %以上;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5%以上(大专以上学历达到60%以上),有职称教师达到36.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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