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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颁布时间】 2011-10-18
【实施时间】 2011-10-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02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百千万知识产权(专利)人才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和《关于实施首都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见》、《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现将《北京市“百千万知识产权(专利)人才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印发,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北京市“百千万知识产权(专利)人才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首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为我市经济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知识产权(专利)事业发展规划》、《关于实施首都知识产权战略意见》的要求和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和“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要求,围绕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目标,以加强知识产权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我市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专业型人才的培养为重点,联合有关部门统筹推进各类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人才资源开发,为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队伍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通过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工程,以专利工作为主要抓手,进一步提高我市知识产权人才的能力和素质,提升知识产权人才的国际竞争比较优势,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素质高,能基本满足我市经济发展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二)主要任务

  1、百名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十二五”期间,通过实施首都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在知识产权领域中以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为重点, 分阶段选拔培养100名左右精通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熟悉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保护环境,具有较高知识产权理论修养、实证研究水准的高能力的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

  2、千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培养1000名左右知识产权管理、执法、信息服务等领域具有较高业务素质和实践经验的知识产权专门人才,造就一批具有较高业务能力和实务技能的骨干。

  3、万名知识产权实用人才培育。面向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各类社会组织培养10000名左右掌握相关知识产权知识,具备相应行业或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为企事业单位和公众提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各环节服务的高素质知识产权人才。

  三、重点工作

  (一)百名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1、培养对象

  各级政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骨干人员,大型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高水平专业人员,高校和科研机构知识产权教学和研究领军人物。

  2、培养措施

  采用在工作实践中学习锻炼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培养方式,鼓励和引导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高校和科研机构要积极为培养高层次人才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有计划地安排培养对象承担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选送培养对象参加各级各类知识产权进修培训,开展学术交流,参加课题研究,提高培养对象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组织管理、专业服务、学术和实证研究和涉外知识产权争端应对能力,促进人才在学习和实践中锻炼成长。市知识产权局每年举办一到两期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研修班,选派优秀人员出国进修。

  3、研修内容

  国际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政府知识产权管理职能及政策措施、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战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策略运用、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业务发展、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涉外知识产权实务、法院专利纠纷案件审理、专利信息服务及专利预警等综合定向分析与利用等内容。

  (二)千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

  1、培养对象

  各级政府知识产权部门从事管理、行政执法、法律政策及战略研究、专利审查人员,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部门业务骨干,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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