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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鄂政发[2011]65号
【颁布时间】 2011-10-18
【实施时间】 2011-10-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02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江杯”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单位的通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江杯”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单位的通报

  (鄂政发〔2011〕65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去冬今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速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针对水旱灾害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凝聚各方力量,迅速掀起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热潮,实现了工作力度大于往年、资金投入多于往年、各项措施优于往年、综合效益好于往年的既定目标。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省水利建设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宜昌市人民政府等3个单位为“2011年度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江杯’优秀组织单位”称号,授予仙桃市人民政府等10个单位为“2011年度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江杯’优胜单位”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全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再作新贡献。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在新一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迅速掀起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高潮,着力加快我省农田水利建设的步伐,进一步提高农业抗灾减灾能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1年10月18日

  


  
2011年度全省农田水利基本水利建设“大江杯”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单位名单

  


  优秀组织单位

  

  宜昌市人民政府

  

  黄冈市人民政府

  

  孝感市人民政府

  

  优胜单位

  

  仙桃市人民政府

  

  天门市人民政府

  

  钟祥市人民政府

  

  恩施市人民政府

  

  潜江市人民政府

  

  大冶市人民政府

  

  南漳县人民政府

  

  郧西县人民政府

  

  新洲区人民政府

  

  曾都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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