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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商务厅
【发文字号】 鲁商务明电[2011]39号
【颁布时间】 2011-10-17
【实施时间】 2011-10-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02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召开全省吸收跨国公司投资暨产业招商培训视频会议的通知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召开全省吸收跨国公司投资暨产业招商培训视频会议的通知

  (鲁商务明电〔2011〕39号)


  

  各市商务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对外招商队伍素质和实战能力,定于10月25-26日召开全省吸收跨国公司投资暨产业招商培训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邀请专家对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在华投资新趋势、承接对策以及产业经营、产业链招商等内容进行授课,并以我省大项目招商成功经验进行案例教学。

  二、与会人员

  主会场:省商务厅领导、有关处室人员、山东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有关人员,各市商务局分管领导及主管科(处)室负责人。

  分会场:各市商务局招商板块科(处)室人员,各县市区商务局分管领导及招商板块科室人员,各市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招商人员等。

  三、会议时间、地点

  10月2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10月26日上午09:00-12:00。主会场设在山东国际商务会馆10楼会议室,各市商务局设分会场。10月24日上午9:00进行会场调试,10月25日上午8:00会场点名。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

  四、费用及其他

  各市商务局赴主会场参会人员免收食宿、会议费,往返交通费用由各派员单位自行承担。请于10月24日下午到山东国际商务会馆总台(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报到。视频会议结束后,26日下午14:00-16:00召开招商工作座谈会,听取各市今年港台重大签约项目推进落实情况汇报和明年重大境外经贸活动安排意见建议。

  五、工作要求

  各市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组织协调好各分会场具体工作,指定一名联络员,并将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以及主会场、分会场参会人员名单(回执附后)于10月20日前一并报省商务厅(招商处)。

  联系人:张秀丽、马翎

  电 话:0531-89013403,89013498

  传 真:0531-89013606

  邮 箱:swtzsc@126.com

  附件:1、主会场参会人员及联络员回执

  2、分会场参会人员回执

  

  
山东省商务厅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1:

  主会场参会人员回执

  ( )市

  

  

姓 名

单位及职务

电话/手机

 

 

 

 

 

 

 

 



  

  联络员回执

  

  

姓 名

单位及职务

电话/手机

 

 

 

 



  

  附件2:

  分会场参会人员回执

  (  )市

  

  

姓名

单位及职务

 

 

 

 

 

 

 

 

 

 

 

 

 

 

 

 

 

 

 

 

 

 

 

 

 

 

 

 

 

 

 

 

 

 



  备注:此表可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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