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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为了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决定设立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 刘 雄(壮族) 副主任委员:周如斯(壮族) 吴朝晖 崔桂静(女) 委 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井穗军韦景峻(壮族) 余桂华张 彬 陈建学周向华 周裕平钟建国 莫小兵(女,壮族)徐晓光 梁 鸿(壮族)滕云茂(壮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