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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
【颁布时间】 2011-10-11
【实施时间】 2011-10-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03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举办中国专利年会(2011·北京)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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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园区和企业。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的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园区和企业工作,选取成绩显著的代表,介绍经验,展示成果,并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部门的领导就该项工作的长期规划进行解读,从而推动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园区和企业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中国专利奖项目展示。中国专利奖是在专利领域由我国政府颁发的最高奖项,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向获奖的专利权人颁发奖牌。结合第五届中国专利周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的2011年“中国专利奖”颁奖活动,宣传该奖项的评审原则及过程,展示本届参评项目及往届获奖项目。

  (七)行业及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立足主会场北京的产业结构,选取特色行业和企业代表,经过前期调研,选取共同关心的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组织专题论坛进行研讨,并邀请相关方面的权威专家进行分析讲解,从发展战略、预警分析、维权保护等方面为行业/企业提供专利信息服务,切实满足与会人员的实际需求。

  (八)优秀专利项目综合展示。广泛邀请优秀专利项目到会宣传,设立综合展区进行展览展示,对参会项目进行评审并授予“中国专利年会奖”,择优推荐参加2012年日内瓦国际发明展。

  (九)专业观众日。广泛邀请专业科技人员、商团、外资公司及外国驻华使馆官员等人士参加交流洽谈。

  (十)日内瓦国际发明展推介会。安排“日内瓦国际发明展推介专场”活动,并从参会项目和单位中择优推荐参加2012年日内瓦国际发明展。

  三、活动形式

  根据本届年会的内容,中国专利年会(2011·北京)计划以论坛和展示两种形式开展活动。具体形式如下:

  (一)论坛研讨。设立主论坛和专题论坛。主论坛位于全国农业展览馆,以“专利战略”、“高校创新”、“创新与发展”、“信息化建设”、“地方专利工作”为主题设置分论坛。

  (二)展览展示。在全国农业展览馆1号馆和3号馆进行展览展示,共设标准展位380个。其中,1号馆为专题展区,用于展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十二五”规划和“十一五”期间取得的成果,宣传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实施专利战略的成果及推进方案,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园区和企业,以及中国专利奖获奖项目。3号馆为综合展区,用于展示优秀专利信息化建设情况、专利信息服务解决方案、全国高校优秀创新项目及成果、优秀专利发明及项目。

  四、奖项设置

  (一)中国专利年会奖。本奖项分设“中国专利年会十佳奖”、“中国专利年会金奖”和“中国专利年会创新奖”三项,从参会项目中评选出优秀项目,并颁发证书。

  (二)优秀专利信息化服务企业。本奖项针对参会的为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提供优质服务的企业。

  (三)校园发明与创新奖。本奖项针对参展院校师生的参展项目。

  (四)优秀组织奖。本奖项针对年会举办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单位。

  上述奖项评审细则,详见《中国专利年会(2011·北京)奖项评审办法》。

  五、宣传方式

  邀请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环球时报、参考消息、新华网、搜狐网等媒体到会采访报道。

  同时,年会组委会专门邀请中央电视台相关栏目组到展会现场,就政府指导与企业创新展开讨论,并实地拍摄相关节目。

  

  六、参会费用

  (一)标准展位费:(3×3)平方米a类标准展位:9600元/个

  (3×3)平方米b类标准展位:8600元/个

  (3×3)平方米国际展位:1600美元/个

  上述标准展位,a类位于1号馆,b类位于3号馆,每个标准展位为二或三面围板,并免费提供一条楣板字制作、一个220v电源插座、一张展桌、两把椅子。

  (二)特装展位费:光地租赁价格:900元/平方米

  国际租赁价格:160美元/平方米

  特装展位的光地起租面积为36平方米,搭建高度低于5米。特装展位的设计、施工、管理及相关服务,由年会组委会统一负责。

  七、参展办法

  (一)各参展团、参展单位和个人须认真逐项填写《第五届中国专利周·中国专利年会(2011·北京)参会登记表》,加盖公章,随参展费一并寄往大会组委会办公室。报名参展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20日。

  (二)大会组委会办公室收到应交纳的全部费用后,按到款先后顺序安排展区与展位,编印会刊。逾期报名者,原则上不予安排。

  (三)报到时凭有效证件领取各种票证、资料、会刊等,并享受大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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