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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关于举办全国农村粮油购销员(粮食经纪人)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业协会(筹备组),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加强农村粮油购销员(粮食经纪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粮人〔2011〕150号)关于粮食经纪人师资培训工作由省级以上粮食行业协会组织实施的要求,为搞好粮食经纪人师资培训工作,经与国家粮食局人事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武汉工业学院研究,决定于今年11月下旬在武汉市举办全国农村粮油购销员(粮食经纪人)师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按照国家粮食局人事司组织编写的《农村粮油购销员(粮食经纪人)职业技能培训教程》(以下简称《教程》)进行培训,主要内容有:基础知识、服务规程、业务技能、粮食经纪人管理等。 二、培训对象 本期培训班计划培训学员73人,请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和报名条件从以下人员中推荐: (一)省、市、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行业协会及粮食经纪人分会负责粮食经纪人培育发展工作的人员。 (二)粮油购销企业、仓储企业、加工企业负责粮食购销和粮食经纪人管理(联系)工作的人员。 (三)有关粮食学校或职业技术学校从事粮食经纪人专业教学的教师。 三、报名条件 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具备大专毕业以上学历,从事粮食工作3年以上,熟悉粮食购销业务和粮食经纪人工作,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四、培训方式 本期培训班采取分散预习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共计100个学时,其中,分散预习(学员按照教程在家自习)50个学时,集中培训50个学时。 五、集中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1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培训地点:武汉工业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电话:027-83937199)。 六、结业证书和资格证书 参加培训人员经考试合格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粮油购销员(粮食经纪人)职业技能培训师资证书和职业考评员证书。 七、费用 本期培训班学员除交通费用自理外,其他费用由国家粮食局统一安排(含学员食宿费、教材费等),不向学员收费。 八、相关要求 1.开展粮食经纪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是提高粮食经纪人素质、促进粮食流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师资力量,是做好粮食经纪人培训工作的前提。本期师资培训班是全国首期,对各省市开展师资培训工作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意义重要。因此,请各省市粮食行业协会和有关单位务必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认真做好学员推荐工作,按时将报名表报至我会。 2.请各单位组织学员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2)和5张2寸彩色免冠近照(背面请注明姓名)于11月4日前邮寄至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会员处(报名表可传真或发电子邮件)。我会收到报名表后,将培训教程直接邮寄给学员,以便于预习。 3.请学员于集中培训前认真做好预学,预学时间不少于50个标准学时。预习期间应围绕培训内容,自选题目撰写一篇2000-3000字的论文,于培训班报到时交教务组(纸版和电子版同时交),论文成绩计入考试成绩。 九、联系方式 中国粮食行业协会联系人:梁昆 电话:010-66094812 传真:010-66094838 电子邮箱:zglxhuiyuanchu@126.com 武汉工业学院联系人:李建国 电话:010-83937199 传真:027-83937199 电子邮箱:liai8000@sina.com 附件:1.名额分配意向表 2.学员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1:学员名额分配意向表
附件2:学员报名表
注:1.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粮食行业网(www.chinagrains.org.cn)查询。 2.请于11月4日前邮寄、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会员处。 地 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编:100801 联系人:梁 昆电话:010-66094812 传 真:010-66094838 电子邮箱:zglxhuiyuanchu@126.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