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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11]186号
【颁布时间】 2011-10-12
【实施时间】 2011-10-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04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两会”期间南宁市市区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两会”期间南宁市市区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1〕186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第八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两会”)将于2011年10月21-26日在南宁市举办。承办“两会”是我区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为确保“两会”各项重大活动顺利开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两会”期间南宁市市区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南宁市市区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2011年10月20日、21日(星期四、五),放假2天。承担“两会”工作的相关单位及人员不放假,可在“两会”结束后予以补假。

  

  二、南宁市及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交通管理,确保“两会”期间南宁市市区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

  

  三、“两会”期间,南宁市部分地区将视“两会”重大活动需要临时实行交通管制。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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