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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乌鲁木齐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乌政办[2011]412号
【颁布时间】 2011-10-12
【实施时间】 2011-10-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04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保障城市冬季交通畅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二)城市公交、出租车冬季运营保障工作组,组长由市城市交通局局长秦伟兼任,工作人员从市城市交通局、客运统管办、市行政执法局、市燃气办、公交集团等相关部门抽调。市城市交通局要做好以下工作:(1)以“提高企业服务能力,满足市民出行需求,落实平安冬运”为核心,把各项工作落实到车队,落实到线路,落实到责任人,为全市各族群众创造安全、快捷、方便的乘车环境,最大限度的满足群众出行要求;(2)督促公交集团和出租车运营企业做好驾驶员储备,进一步加强岗前培训,制定科学合理的冬季运营工作计划,做好公交和出租车辆的日常保养和检修工作,加强冬季车辆运行的后勤保障,确保恶劣天气下车辆的安全运行;(3)通过调整出租车加气时间、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有效缓解出租车排队加气问题;(4)督促各出租车运营(委托)管理企业成立冬季运力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编制应急预案,并与客运统管办签订运力保障责任书;(5)利用现代化监控手段,加大对营运出租车的稽查力度,对出租车营运期间无故悬挂停运标志、拒载、不使用计价器、挑客等违章行为,一律按法规上限处理。

  (三)天山区、沙依巴克区、高新区(新市区)、水磨沟区要制定详细、周密的冰雪清运工作方案,切实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位,落实到点,落实到人。市市政市容局要重点做好河滩路和外环路的冰雪清运工作;进一步挖掘中心城区的停车潜力,特别是对尚未划定停车区域的支巷道,要尽快标注停车车位,明确夜间停车时限,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公共资源的作用,有效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的问题。

  (四)市建委要做好市区重要路段、重点路口、交通节点的交通优化设计改善工作,同时,积极协调气源地,加大供应力度,以满足冬季城市居民生活和出租车用气需求;市行政执法局要配合交通、交警部门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对在非机动车道上和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的车辆严管重罚;市环保局要做好环境监管、环保“黄绿标”标志发放工作,加强环保监测监察力度,加大工作宣传,倡导市民绿色出行;市气象局要加强气象监测,及时将天气状况传送相关部门和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来抓,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为全市交通畅通及各族群众的出行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强监管,狠抓落实。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市人民政府督查室,采取专项督导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

  (三)齐抓共管,注重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有重点地开展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对影响城市道路通行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有效改善道路通行环境。要坚持标本兼治,整体推进,边整治、边巩固、边提高,积极做好交通示范街的创建工作,树立样板,抓点带面,巩固和深化工作成果。

  (四)广泛宣传,积极动员。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交通畅通工作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遵章意识、公德意识、文明意识,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参与保障全市交通畅通的积极性,为保障全市交通畅通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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