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
【颁布时间】 2011-10-11
【实施时间】 2011-10-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04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关于南京12366开通移动手机短信咨询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南京12366新增手机短信咨询服务,凡中国移动手机用户可通过手机短信向南京12366(15151812366)咨询涉税问题。如发送"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是多少"至1252015151812366,南京地税12366会通过短信答复您提的问题。手机短信人工咨询时间为工作日的早9点到晚6点,其他时间收到的咨询短信,我们将会在工作时间及时给您回复。发送短信资费标准与正常短信一样,接收免费。

  

  如果您是首次通过手机短信咨询问题,操作步骤如下:

  1、首次使用手机短信咨询时,发送任意内容至1252015151812366。如发送“zx”至1252015151812366。

  2、收到短信提示"这是南京12366,正在用移动飞信业务,加您为好友。同意回y,不同意不回复,拒收消息回b,详询10086"。

  3、发送"y"至1252015151812366,收到短信提示"您已成功添加南京12366为好友,可接受对方飞信。回复本短信可与对方聊天"。

  4、添加好友成功后可以随时发送咨询问题至1252015151812366咨询涉税问题。如发送"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是多少"至1252015151812366,南京地税12366会通过短信答复您提的问题。

  

  欢迎您使用手机短信咨询问题,如有疑问请拨打12366询问。

  

  
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