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2011]410号
【颁布时间】 2011-10-09
【实施时间】 2011-10-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04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增补调整2011年部分市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增补调整2011年部分市重点项目名单的通知

  (厦府〔2011〕41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我市重点项目建设运行以及部分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为进一步深化项目带动战略,落实好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经研究,决定增补调整2011年市重点项目部分名单:

  

  一、增补项目16个

  

  (一)增补重点建设项目12个

  

  1、工业项目2个:软件园三期、鑫东源工贸。

  

  2、服务业项目3个:两岸金融中心(两岸金融中心思明片区、两岸金融中心湖里片区)、宏谦储存配送中心、晋联物流。

  

  3、城市建设项目2个:灌口小城镇建设、东孚小城镇建设。

  

  4、交通环保项目3个:海翔大道二期完善工程、轮渡码头扩建及配套工程、筼筜湖综合整治。

  

  5、社会事业项目2个:同民医院提升改造工程、后溪中学迁建。

  

  (二)增补重点前期项目4个

  

  特运运营中心、城市职业学院集美轻工分院、集美轻工学校及福建化工学校整合提升项目、厦门国际中心。

  

  二、调整项目5个

  

  由重点前期调整为重点建设项目5个:社会保障性住房中的围里公寓、洋塘居住区、后溪花园、滨海公寓、杏林华铃花园(二期)。

  

  经上述调整后,2011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由原来173个调增为190个,重点前期项目由原来41个调减为40个。请各单位根据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做好相关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十月九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