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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
【发文字号】 景政办发[2011]94号
【颁布时间】 2011-10-09
【实施时间】 2011-10-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04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农(畲)家乐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农(畲)家乐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

  (景政办发〔2011〕9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畲)家乐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农(畲)家乐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办法

  


  为了规范我县农(畲)家乐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引导农(畲)家乐经营者守信经营,促进农(畲)家乐行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思路和目标

  

  农(畲)家乐行业信用等级评价,按照《景宁畲族治自县企业信用信息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建设信用景宁为目标,以政府推动和政策引导为方法,实现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逐步建立起行业信用制度、信用服务与信用监管的工作体系。

  

  二、评价范围、内容和标准

  

  (一)评价范围。

  

  在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农(畲)家乐休闲旅游服务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二)评价内容和标准。

  

  评价内容分为三大类指标,即基础信用指标、部门信用指标、特色信用指标,共700分。具体是:

  

  1.基础信用指标(200分):分为守法经营(100分)和守信经营(100分)两项;

  

  2.部门信用指标(300分):由县农办、县卫生局、县旅游局、县工商局、农(畲)家乐协会、县人民银行、县财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物价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等单位的相关信用管理数据组成;

  

  3.特色信用指标(200分):根据农(畲)家乐特点,按照社会公众普遍认可的消费者在选择农(畲)家乐时关注的事项作为评价指标。主要包括行业协会评价、企业获得的荣誉、从业人员的专业职称、畲族风情等方面内容。

  

  (三)等级划分。

  

  信用等级设为六个档次,即:aaa、aa、a、b、c、d。aaa表示信用优异,aa表示信用良好,a表示信用稳定,b表示信用波动,c表示信用低下,d表示信用丧失。300分以下为d级、301分-350分为c级、351分-400分为b级、401分-500分为a级、501分-600分为aa级、601分以上为aaa级。对基础信用指标得分在150分以下的不得评为a以上等级,基础信用指标得分在100分以下或者被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的,直接定为d级。

  

  三、组织机构和评价程序

  

  (一)组织机构。

  

  建立景宁畲族自治县农(畲)家乐行业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工商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县府办、县农办、县卫生局、县旅游局、县工商局、县财政地税局、县物价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银行、县消保委、县农(畲)家乐协会等单位组成。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工作人员由县农(畲)家乐行业协会、县旅游局、县农办、县工商局等单位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核实、建档和咨询等工作。

  

  (二)评价程序。

  

  信用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时间定于每年的11月底之前,采用本年度的信用信息,评定本年度农(畲)家乐经营者的信用等级。

  

  1.对象确定。由县农(畲)家乐协会初步拟定参评对象名单,经工商部门审查后由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参评单位。

  

  2.信息收集。评价项目中涉及部门掌握的农(畲)家乐行业经营者信用信息数据,由相关部门按《农(畲)家乐行业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评定,信息采集主要依照《农(畲)家乐行业信用评价标准(信息采集登记表)》规定要求进行信息采集汇总,对荣誉和职称等要将相关的证明复印件提供给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涉及特色信用指标的数据由农(畲)家乐行业协会、农(畲)家乐经营者提供至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意见征求。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收集到的信用数据进行整理后将信用信息在相关网站、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并予以调查核实。

  

  4.初步评定。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农(畲)家乐行业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对农(畲)家乐经营者信用等级进行初步评定,并草拟信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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