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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鞍山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1-10-08
【实施时间】 2011-10-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05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共鞍山市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三、严格订阅制度,落实订阅经费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及村级组织用定额管理的公用经费订阅报刊,必须首先订阅重点党报党刊。乡镇以上机关单位和领导干部用公用经费只能订阅中央和省、市级党报党刊及对本职工作有指导意义的其他重点报刊。凡未按规定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的单位,一律不准用公用经费订阅其他报刊。除特殊工作需要外,不得用公用经费订阅娱乐及生活服务类报刊。各级宣传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财政、新闻出版等部门,严格订阅报刊的公用经费管理,严肃发行纪律,规范发行秩序,确保做好全市党报党刊发行征订工作。

  市财政对市本级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党报党刊订阅经费实行统一划拨,有条件的县(市)区也要参照执行。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严格执行省、市委组织部门关于用党费订阅党报党刊的具体规定,按照支出比例,确保有一定比例的党费用于支持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特别是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高等院校的学生党支部、贫困地区的乡镇及村组、中小学校、企业党组织订阅党报党刊。积极鼓励社会力量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辽宁日报》和《鞍山日报》捐赠给贫困地区,实施文化扶贫。

  四、加强征订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党报党刊发行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征订方式,加大征订工作力度。在继续坚持和推广归口管理、代收代订、集订分送、私订公助、凭卡订阅等方法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征订工作中的新做法,积极探索新思路、新途径。要加大对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和高等院校学生党支部党报党刊订阅工作的管理力度,广泛动员,上门服务。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积极推进党报党刊进报刊亭零售工作。积极鼓励各地区、各行业、各系统推进党报党刊发行工作改革。邮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邮政发行企业密切配合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及时准确地做好订阅数量的统计分析和情况通报,不断加强网络建设,提高投递时效,提升服务质量,扩大党报党刊的市场占有率和社会影响力。各地区要在主要城镇街道、农村和社区文化站、中心广场、居民小区、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军营哨所、农家书屋、公园、图书馆、展览馆、影剧院等室内外公共场所广泛建立党报党刊阅报栏或电子阅报栏。各级政府要在政策、经费上给予一定支持,不断拓展党报党刊的传播空间。

  自2011年10月1日起,中央财政将向所有行政村党支部赠阅一份《人民日报》,各单位要在做好赠报工作的同时,继续高度重视《人民日报》等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正确认识并处理好订阅和赠阅的关系,不得硬性要求基层党支部另外订阅《人民日报》,也不能用赠阅数字来冲减应有订数。

  根据中央、省委有关通知精神,《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列入党报征订范围,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按照省、市委的统一部署,我市党报党刊订阅时间截止于12月15日,县(市)区可延至12月20日前。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党报党刊订阅任务,市委决定,将2012年度党报党刊订阅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机关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十佳机关、文明单位等评优活动的重要条件。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党报党刊订阅任务的,不能参评十佳机关和文明单位。同时,单位主要领导还要向市委作出情况说明。

  

  
中共鞍山市委办公厅

  201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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