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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
【颁布时间】 2011-10-25
【实施时间】 2011-10-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05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接上页]


  (三)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近年来,重金属污染事件呈高发态势。今年1-8月,全国发生11起重金属污染事件,其中9起为血铅事件。在全国排查的4.46万家化学品企业中,72%分布在长江、黄河、珠江、太湖等重点流域沿岸,距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不足1公里的占12.2%。近年来,化学品污染事件频发,仅近期就连续爆发了渤海蓬莱油田漏油、云南曲靖铬渣非法倾倒等环境事件。机动车、家电等更新换代加快,电子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量持续增加,仍有198.2万吨铬渣亟待处置,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时有发生。全国约有1.2万座尾矿库,其中危、险、病库占12.4%,对周围水和土壤环境污染严重。垃圾围城现象愈演愈烈,29%的城市没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城市餐饮油烟、噪声等问题扰民严重。

  

  (四)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亟待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生态补偿、生物安全等工作任务艰巨,矿产、旅游等资源开发中的生态保护措施难以落实。特别是水资源开发过度,水电建设、水资源调度不合理,导致部分中小河流断流,水环境容量急剧下降。非法采砂泛滥,城镇河流渠道化,严重损害河流生态功能。农村地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无序排放现象普遍。化肥、农药不合理使用问题突出,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严重。农村环保工作投入不足,机构和队伍建设滞后。

  

  (五)核与辐射风险防范压力加大。我国早期核设施安全水平较低,运行时间长,部分设施老化,安全风险增大。新建核电机组数量和规模迅速扩大、多种技术并存,放射源和核技术利用装置分布广、数量多,核安全监管难度大。民用核安全设备质量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铀矿冶和伴生矿开发利用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大量放射性废物亟待处理处置。

  

  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上述问题,有客观原因,但主要还是思想观念、管理方式和监管力度等主观上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环境保护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认真落实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实施国家环境功能区划,在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划定生态红线。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整体提升环境保护技术、装备和服务水平。着力推进化工、石化等高环境风险产业园区、流域梯级水电开发、城市建设、资源能源开发等规划环评。进一步严格环境准入,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建设项目。开展稀土、钢铁、制革、铅蓄电池、玉米深加工等重污染行业专项检查,严格上市公司环保核查。

  

  (二)确保实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实施“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继续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管理减排。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加大重点行业水污染治理力度,积极推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污染防治。持续推进电力行业污染减排,加快钢铁、水泥等非电重点行业脱硫脱硝进程,因地制宜开展燃煤锅炉烟气治理,加强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加大清洁生产推行力度。强化污染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一是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对重点防控区域、行业和企业,采取综合措施,严禁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对造成污染的重金属企业,依法实行限期治理、停产治理和限产限排等措施,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关停取缔。二是严格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在全国范围开展大检查,对海洋、江河湖泊沿岸化工企业进行综合整治。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切实落实环境安全防护距离,推动相关产业科学合理布局。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建立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和全过程行政问责制。三是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加快建设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制定环境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大力建设环境应急队伍。全力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和生态环境损害。四是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继续组织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查处和纠正个别地方违规干预环境执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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