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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学厅函[2011]19号
【颁布时间】 2011-09-07
【实施时间】 2011-09-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05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大中型企业与2012届高校毕业生网上双选周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大中型企业与2012届高校毕业生网上双选周活动的通知

  (教学厅函[201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单位)人事(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有关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政策落实,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千方百计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教育部、国资委决定于2011年11月20日-26日举办“全国大中型企业与2012届高校毕业生网上双选周”(以下简称双选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要积极宣传、组织和动员应届毕业生参加本次网上招聘活动,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此项活动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承办。各大中型企业的招聘信息和高校毕业生的求职信息将同时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新职业www.ncss.org.cn)上免费发布,供企业和高校毕业生浏览查询和联系。

  

  三、请参与双选周活动的企业和相关单位根据企业本年度招聘用人需要,按统一数据格式和要求,将所收集整理的本年度招聘信息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于11月4日前报送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有关本次活动的数据报送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双选周期间,请各参与企业派专人上网维护招聘信息,查找合适的毕业生信息并及时与求职毕业生进行联系。

  

  四、为确保双选周活动的正常进行,维护应届毕业生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对参加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的资质和招聘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将进行必要审查,信息采集和发布严格按要求进行,坚决杜绝各种欺诈行为发生。

  

  五、招聘信息报送地址及联系人:

  

  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萧潇、洪振宇

  

  e-mail:myjobedit@moe.edu.cn

  

  电话:010-66092076、7183转605

  

  传真:010-66097332

  

  附件:1.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2.用人单位招聘职位登记表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附件1: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序号

数据项名称

内容

备 注

1

单位名称

 

必填

2

单位地址

 

必填

3

单位联系人

 

必填

4

单位电话

 

必填

5

单位邮政编码

 

 

6

单位电子信箱

 

必填

7

所属行业

 

必填

8

单位性质

外商独资/外企办事处

中外合营(合资/合作)

股份制企业

私营/民营企业

国有企业

政府机关/非营利机构

事业单位

必填

 

9

单位简介

 

限1000字



  

  附件2:用人单位招聘职位登记表

  

  

序号

数据项名称

内容

备 注

1

职位名称

 

必填

2

招聘人数

 

必填,“若干”填0

3

工作地区

 

填写所在省市

4

职位性质

全职 兼职 实习

必填,默认为全职

5

职位类别

 

必填

6

要求学历

 

必填

7

职位描述要求

 

 

 

 

 

 

 

必填,限2000字

8

招聘有效期

一周,两周,一月,两月,三月,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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