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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职成厅函[2011]53号
【颁布时间】 2011-09-02
【实施时间】 2011-09-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06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实习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实习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1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实习管理工作,促进实习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推动职业教育健康发展。我部定于2011年9月19日下午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实习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交流职业学校实习管理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分析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的现状与问题;就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实习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二、会议内容

  

  1.教育部领导讲话;

  

  2.部分省市、行业典型发言。

  

  三、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2011年9月19日(星期一)15:00-17:00

  

  四、会场安排

  

  1.主会场设在教育部机关北楼二层报告厅。出席人员:教育部领导;在京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职与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代表;部内相关司局、直属单位代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中国成人教育协会代表;部分校长、行业企业、研究机构的代表。

  

  2.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设分会场。出席人员:各省(区、市)、地(市、州、盟)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职业教育(含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负责人和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校长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院校长(各地自行通知并组织参会)。

  

  五、其它事项

  

  1.定于9月16日(星期五)15:00-16:00进行网络视频调试。请各分会场提前做好系统的联调测试工作,届时派专人负责。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与教育部主会场联系,联系电话010-66097587,010-66092089。

  

  2.请在主会场出席会议的单位于9月15日(星期四)12:00之前将与会人员姓名、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车号报至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3.请各地于9月15日(星期四)12:00将分会场出席会议的主要负责人姓名、单位及职务报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4.届时请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就座。

  

  联系人: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王海安钢

  

  联系电话:010-66096951010-66020434(传真)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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