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项目终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2009-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由中国残联组织实施“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项目。项目将于2011年底结束,为深入了解、掌握“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典型经验,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完成项目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动康复人才建设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将组织开展“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项目终期检查。 检查分为各地自查和全国抽查两个阶段。为做好此项工作,全康办制定了《“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项目终期检查方案》,现随本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做好自查和资料上报等工作。 附件:“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项目终期检查方案 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项目终期检查方案 一、检查目的 (一)了解各地开展“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情况,收集资料,发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更好地推动康复人才建设工作。 (二)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促进和加强横向交流,推广人才建设的典型经验,推动康复人才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承担项目任务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三、检查时间 1.自查时间:2011年11月 2.全国抽查时间:待定 四、检查方式 “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项目终期检查,采取各地自查和全国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以自查为主。 (一)自查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康复办按照通知要求,制定检查方案,对“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项目和全省康复人才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2.各省按照“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项目绩效报告(范本)(见附件)的格式,对“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项目和全省康复人才建设工作总体情况进行描述和评价,并将有关资料作为附件一并上报。 (二)全国抽查 1.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随机抽取省份进行现场检查。 2.未抽取到的省,进行非现场督导检查,内容包括绩效报告、康复人才建设相关材料等。 五、检查内容 (一)年度项目工作计划和执行情况报告。 (二)项目工作情况绩效报告,包括定向培养本科生、大、中专生情况、定向培养研究生及攻读吉林大学公共卫生硕士学员情况、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进修情况、中短期培训班执行和参与情况、讲师团培训情况、社区康复协调员师资培训及开展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持证上岗相关的文件、档案等。 (三)项目经费的落实、管理和使用情况。 (四)本级项目数据的建立、完善、录入情况。 (五)对项目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记录。 (六)相关宣传资料。 六、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终期检查工作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统筹安排。 (二)绩效报告的撰写要突出“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项目实效,条理清晰、内容充实,实施效果和效益应有数据和实例说明。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查绩效报告附表(含电子版)上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11月20日,绩效报告及其他有关材料(含电子版)的上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11月30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中国残联康复部一处 邮政编码:100034 联系人:程 剑 电话:010-66580082 传真:010-66580086 电子邮件:chengjian@cdpf.org.cn 附件:“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项目绩效报告(范本) “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项目绩效报告 (____________省分报告) 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制 附表:“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情况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