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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第二期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各省会城市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指导地方做好“十二五”环境监测工作,按照《环境保护部2011年度环保业务培训计划》(环办函〔2011〕190号),我部将举办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第二期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1年11月17-18日(会期一天半,16日全天报到)。 二、培训地点 成都空军太成宾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83号)。 三、培训内容 (一)解读《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 (二)讲解“十二五”国家环境监管规划框架; (三)讲解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相关要求; (四)讲解国家环境监测网构建思路。 四、培训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计划单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同志1名;解放军环境保护局相关同志1名;各省会城市环境监测站负责同志1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规划院、卫星环境应用中心相关人员。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的人员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省厅(局)汇总本省参会人员名单,于2011年11月11日前将培训班回执(附件)传真至(028)86132540。 六、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 钱 震:(010)66556972 董明丽:66556811 传 真:(010)66556807 四川省环保厅环境监测处 张德良:(028)86129830,13908189689 杨 琳:(028)86132540,18008096635 传 真:(028)86132540 成都空军太成宾馆 总 台:(028)85553677,85556688-18,19 周 婷:15528101998 附件: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第二期培训班回执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 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第二期培训班回执
请于2011年11月11日前将培训班回执传真至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测处(028)8613254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