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配综函[2011]96号
【颁布时间】 2011-10-21
【实施时间】 2011-10-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07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关于停止签发输欧盟纺织品原产地证的紧急通知


  

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关于停止签发输欧盟纺织品原产地证的紧急通知

  (商配综函〔2011〕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哈尔滨、长春、沈阳、成都、南京、西安、武汉、广州商务主管部门:

  接部外贸司通知,根据欧盟颁布的2011年第955号法规,自2011年10月24日起取消对我国输欧盟所有纺织品类别专用原产地证的核查,即我国企业出口纺织品到欧盟成员国无需出具纺织品原产地证明。

  自2011年10月24日起,各发证机构停止签发《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输欧盟手工制品证》、《输欧盟丝麻制品产地证》,并请及时通知各纺织品出口企业。

  

  
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