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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发[2011]69号
【颁布时间】 2011-11-02
【实施时间】 2011-11-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07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林业产业的意见

[接上页]


  (十七)强化工作落实。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现代林业产业在发展农村尤其是山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各地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加强调查研究,面向市场,突出特色和优势,制订现代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完善政策措施,推动林业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十八)强化示范带动。深入推进林业产业强县建设,指导已经认定的产业强县向更高层次发展。坚持地方主体、上级扶持、动态管理原则,以山区为重点新增培育一批林业产业强县。加强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管,到2015年,全省建成带动能力强、产品质量高、市场前景好的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50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强典型宣传,积极营造林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十九)强化部门配合。各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加快发展现代林业产业的合力。林业部门要当好参谋,做好规划协调、督促服务等工作。交通部门要支持纳入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林区道路建设。水利部门要结合“小农水”等建设项目,支持林业产业基地灌溉设施建设。经济信息化部门要加强林产品精深加工发展引导扶持。发展改革、商务、科技、税务、工商、金融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推进现代林业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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