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食药监办[2011]186号
【颁布时间】 2011-11-01
【实施时间】 2011-1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07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能力建设专题调研的通知

[接上页]
g、市药检编制调剂   h、区\县药检所调剂 

  i、申报或批复资料无注明 j、其它

  9.5、提及的工作人员编制数:()人

  如没列明,请填未明确或在其它注明详细,其它说明:

  9.6、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设立形式是:

  a、独立设置 b、合署办公  合署所在单位名称是:

  c、无注明  d、挂牌机构  挂牌所在单位名称是:

  e、挂靠  挂靠所在单位名称:f、其它:

  9.7、是否提及挂与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相关的牌子

  a、不挂牌 b、不详 c 、挂牌  请注明牌子详细名称:

  选择不挂药械不良反应监测相关的牌子的,请注明开展工作或增加药械不良反应监测职能的单位(具体到科室或股):

  9.8、提及的经费来源:

  a、全额拨款 b、专项经费   c、差额拨款 d、自收自支

  f、财政转移支付 e、地方财政补助 g、其它:

  9.9、提及的经费渠道:

  a、药监局   b、药检所   c、地方财政 d、课题经费

  e、上级监测机构拨款   f、收费项目   e、其它:

  9.10、提及的主要职责或主要任务:

  a、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b、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c、药物滥用监测 d、上药后药械再评价

  e、化妆品不良事件监测 f、食品不良事件监测

  g、保健品不良事件监测 h、其它:

  附:办理程序说明及解释

  1、受理审核:申报材料受理后,由承办人员进行审核,对申报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拟办意见。如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应及时退回申报单位补报或重报。

  2、集体审议:将拟办意见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提交省编办办公会议或省编委会议审议。

  3、呈报审批:将省编委会议或省编办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机构编制事项,呈报省编委或省编办领导审批,或按程序呈报省委、省政府、中央编办审批。

  4、行文批复: 承办人员根据审批结果草拟文稿,送本处负责人审核后呈报省编办领导签发。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认真填写调查表,谢谢!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