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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新区管委会,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6·04”全省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公共消防安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1〕194号)、《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地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署办发〔2011〕115号)精神,在8月份开展的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基础上,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县范围内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治。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消防安全隐患,使各类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保持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有效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止重特大消防安 全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消防安全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寇启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唐永福(县政府办副主任) 宋朝刚(县安监局局长) 查培广(县公安局副局长) 樊炳桥(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李仕学(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刘永富(县住建局局长) 陈明忠(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永跃(县教育局局长) 周忠烈(县民政局局长) 崔道强(县民宗局局长) 张 栩(县卫监局局长) 肖 炜(县工商局局长) 陈劲游(县质监局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消防大队,由樊炳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行动期间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收集工作。 三、排查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三合一”场所、旅游景点及文物古建筑、农村大村寨以及影响当地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其他单位和场所。 (二)排查整治内容。 1.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2.单位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和落实情况,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3.单位消火栓状况,消防安全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及其他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运行、建筑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4.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 5.“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存储、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 6.公众集聚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7.违法改变建筑用途,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临时搭建建构筑物或者设置停车位占用屋顶疏散平台,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违法设置,遮挡建筑排烟出口或者影响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牌;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有违法施工或者投入使用行为; 9.销售和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10.其他消防违法行为。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隐患排查整治阶段,时间:即日起至10月8日。各部门按职责组织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的火灾隐患严格督促整改。 第二阶段:隐患整改阶段,时间:10月9日起至10月25日。各部门、各单位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在此期限内整改完毕。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并由排查部门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