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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大同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同政法[2001]147号
【颁布时间】 2011-09-26
【实施时间】 2011-08-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08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工农路西侧红旗村实施“城中村”改造工程建设房屋征收的通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工农路西侧红旗村实施“城中村”改造工程建设房屋征收的通告

  (同政法[2001]147号)


  

  为了加快城市建设改造步伐,改善城乡居民居住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南郊区新旺乡红旗村实施“城中村”改造,现将工程建设征收地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项目:红旗村“城中村”改造建设工程

  二、征收人:大同市南郊区拆迁办公室

  委托征收人:新旺乡人民政府

  三、工农路西侧地块征收四至范围:该地块东邻工农路;南邻规划路;西邻现状住宅小区;北邻原市残联用地。

  四、项目征收时间:2011年8月30日至2011年12月30日

  五、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征收;其它有证建筑按照相关补偿标准给予合理补偿。

  六、“城中村”改造工程要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准的规划实施,并留足道路和绿化用地。

  七、自南郊区人民政府2008年6月3日发布《关于严厉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紧急通知》后,任何单位、个人、村民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均不予补偿,造成的损失自负。

  八、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土地所有者、使用者,于2011年12月30日前携带有效证件到所属村委会或现场办公室进行登记、核实、确认,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搬迁。

  九、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中村”改造建设工程的需要,积极主动配合征地征收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201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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