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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 深地税告[2011]9号
【颁布时间】 2011-09-23
【实施时间】 2011-09-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08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易财税”客户端申报系统停用事项的通告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易财税”客户端申报系统停用事项的通告

  (深地税告〔2011〕9号)


  

  目前我局电子税务管理信息系统正在进行优化改造,升级后的信息系统将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为配合系统升级上线,我局定于2011年10月1日起停用“易财税”客户端申报系统(以下简称“易财税”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纳税人原使用“易财税”系统“在线办税”功能申报的各税种,改由网上税务系统(www.szds.gov.cn/wssw/)申报。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客户端系统,以下简称代扣代缴系统)升级后恢复单独运行。

  二、2011年10月1日至10月28日期间,扣缴义务人仍可以登录“易财税”系统,点击“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实现代扣代缴系统在线升级安装。

  2011年10月1日起,代扣代缴系统还可通过下载完整版本方式升级安装,下载方式:登录我局网站(www.szds.gov.cn/)的“下载专区-新网报软件及资料”,点击下载安装。

  由于系统切换影响正常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其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可适当延长。

  详细操作指引请及时关注我局网站。

  三、201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我局暂不受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网上补申报,需要补申报的纳税人可前往各办税大厅办理。

  四、2011年10月1日起,我局暂停财务报表网上采集功能,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五、如有疑问,请拨打我局热线咨询电话12366-2。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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