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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督函[2011]3号
【颁布时间】 2011-10-11
【实施时间】 2011-10-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08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教育部关于认定西藏自治区实现“两基”目标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认定西藏自治区实现“两基”目标的意见

  (教督函[2011]3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根据你区的申请,按照《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国家教育督导团组成督导检查组,于2011年9月21日至29日对你区“两基”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根据督导检查结果,经我部研究,认定你区实现了“两基”目标。

  

  希望你区在实现“两基”目标后,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认真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继续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注重提高教育质量。把发展教育事业作为西藏发展的长久之策、固本之举,促进基础教育事业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为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建设繁荣、民主、和谐的新西藏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请你区将《国家教育督导团对西藏自治区“两基”督导检查的意见》在区内主要媒体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国家教育督导团将视情况对你区“两基”巩固工作进行复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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