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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文化局
【颁布时间】 2011-10-28
【实施时间】 2011-10-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09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文化局征集官方微博名称和形象的声明


  

  为了与您建立网络的沟通,给您提供网上的服务,北京市文化局拟在新浪网开通官方微博。现面向广大网民朋友征集微博的名称和形象,诚望帮助我们设计一个体现北京文化特色、便于传播、易于记忆的名称和形象,我们将从中择优选取其一做为我们官方微博的名称和形象。并为此设立如下奖项:

  

  一、微博名称奖:

  一等奖1名:提供2012年度每月文艺演出观摩票2张,共计24张。

  二等奖2名:提供2012年度每两个月文艺演出观出摩票2张,共计12张。

  三等奖3名:提供2012年度每季度文艺演出观摩票2张,共计8张。

  

  二、微博形象奖:

  一等奖1名:提供2012年度每月文艺演出观摩票2张,共计24张。

  二等奖2名:提供2012年度每两个月文艺演出观摩票2张,共计12张。

  三等奖3名:提供2012年度每季度文艺演出观摩票2张,共计8张。

  观摩演出的具体内容由市文化局确定。

  

  三、稿件要求:

  1.形象图片:图片格式为jpg或bmp,分辨率不得低于1024*768;附简要设计说明;

  2.官方名称:附简要设计说明;

  3.形象图片和名称需为原创作品,且不涉及版权问题;

  4.截稿日期为2011年11月4日。

  

  来稿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我局公共邮箱:weibo@bjwh.gov.cn,稿件一经采用,我局将作为版权唯一永久拥有人,具有一切处分权利。

  

  特此声明。

  

  
北京市文化局

  201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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