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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颁布时间】 2011-10-28
【实施时间】 2011-10-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09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要求各出境组团社严格落实国家旅游局日前发布的赴泰旅游“出行提示”的通知


  

  北京市各出境组团社:

  据外交部消息:近日,泰国洪灾加剧,部分地区灾情十分严重,曼谷市超过半数区域面临被淹威胁。国家旅游局已于26日晚发布提示,提醒中国游客近期暂勿前往泰国首都曼谷和其他灾情严重地区;要求已在灾区的中国游客和旅游团队尽快离开,在泰其他地区的中国游客密切关注洪水最新动态,加强防范,确保人身安全。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求助并与中国驻泰使馆联系。

  另据国家旅游局10月27日晚发布的请中国公民近期暂勿前往泰南有关地区的出行提示:太也拉、北大年、陶公等泰国南部边境三府近日接连发生爆炸,已造成10多人死亡,60多人受伤。宋卡府府尹宣布自10月25日至11月5日为高危期。

  鉴于目前泰国首都曼谷等地区的洪水灾情和泰南地区安全形势较为严峻,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提醒各出境组团社和北京市民暂勿前往上述地区,已在上述地区的旅游团队和北京市民应加强安全防范,避免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泰国灾害警告中心网址:www.ndwc.go.th,热线电话192。中国驻泰使馆值班电话:66-854833327。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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