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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深市监公告[2011]14号
【颁布时间】 2011-10-28
【实施时间】 2011-1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09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公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公告

  (深市监公告〔2011〕14号)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规定,自 2011年11月1日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启用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1年11月1日起,我局登记机关对办理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换发补发营业执照等手续的个体工商户颁发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二、本次启用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采取集中换照方式。对2011年10月31日前已经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机关将结合年度验照、变更登记等逐步换发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咨询电话:12315。

  

  特此公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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