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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2011年全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考试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安全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根据《北京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11年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对象及条件 拟申请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和证件即将到期且继续从事相应工作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本市工商部门预核准登记注册的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仓库保管员和守护员,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培训考试合格后,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取得《考核合格证明》。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以批发企业为单位,统一报名。 报名时间: 2011年11月1日至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址:北京市工伤及职业危害预防中心(朝阳区惠新东街1号)。联系电话:64892454 三、报名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一)《北京市非煤矿山、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申请表》、《北京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安全考核申请表》。 (二)报名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三)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预核准登记注册复印件。报名人员是主要负责人的,复印件要加盖法人单位的公章。 (四)报名人员是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须提供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其中2寸1张,1寸2张;报名人员是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须提供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四、培训、考试的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1年1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5:30) 考试时间:2011年11月9日(下午16:00-18:00) 培训、考试地址:北京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朝阳区花家地街19号。联系电话:64723695。 五、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培训费、教材费按北京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有关规定收取,费用自理。 (二)考试复习内容。主要包括: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安全技术理论;烟花爆竹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实际安全管理技能;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的新技术、新规定和烟花爆竹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三)报名人员提交的申请表打印件、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并加盖本企业公章。申请表见附件。 (四)报名人员于考试当日凭身份证到考试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以批发企业为单位,统一到北京市工伤及职业危害预防中心领取《安全资格证书》和《考试合格证明》。 (五)请各有关区县安全监管局做好督促、指导本辖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相关人员的报名工作。 附件:1. 北京市非煤矿山、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 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申请表 2. 北京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安全考核申请表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北京市非煤矿山、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申请表
填表说明: 1、“单位类型”:填写明确单位是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还是经营,以此类推 2、“申请资格类型”:填写明确申请人是主要负责人,还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报考类型代码”按以下代码填写 ws1、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 ws2、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wj1、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wj2、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wc1、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主要负责人 wc2、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ys1、烟花爆竹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 ys2、烟花爆竹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yj1、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yj2、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yc1、烟花爆竹储存单位主要负责人 yc2、烟花爆竹储存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rq1、燃气供应企业主要负责人 rq2、燃气供应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ks1、非煤矿山单位(地上)主要负责人 ks2、非煤矿山单位(地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kx1、非煤矿山单位(地下)主要负责人 kx2、非煤矿山单位(地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kq1、矿泉水、地热、地勘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kq2、矿泉水、地热、地勘等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附件2: 北京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安全考核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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