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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技术报告编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二五”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环办〔2010〕15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技术报告编制工作,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福建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技术报告编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星云 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刘修德 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 王国长 省环保厅副厅长 石建平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 员:吴 际 省军区副参谋长 丛 林 省科技厅厅长 胡渡南 省经贸委副主任 孙婷婷 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 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 许 莹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池 宁 省农业厅副巡视员 林少霖 省林业厅副厅长 吴章云 省水利厅副厅长 黄世峰 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 郑卓凡 福建海事局副局长 胡孝辉 福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游有雄 厦门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于晓岩 漳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傅春添 泉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卓继祖 莆田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郭 专 宁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人寿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海洋与渔业厅,具体负责规划编制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海洋与渔业厅黄世峰副厅长兼任。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