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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文字号】 豫工信节[2011]664号
【颁布时间】 2011-11-02
【实施时间】 2011-11-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0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河南省工业能源利用监测与信息管理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河南省工业能源利用监测与信息管理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豫工信节〔2011〕664号)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省直管试点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强全省工业节能减排形势分析和预测预控工作,经研究决定建设河南省工业能源利用监测与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能源信息管理系统”),对全省重点用能、综合利用工业企业进行监测分析,为工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工作提供基础信息数据,并为省政府加强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提供决策依据。经过前期的准备和系统开发,已初步完成了能源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调试和测试,该系统已具备上网试运行条件。省厅拟选择部分重点用能、用水和资源综合利用监测企业进行系统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能源信息管理系统功能

  

  能源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实现对相关工业企业节能与综合利用数据信息进行及时汇总分析,以便监测全省工业节能减排动态。系统还可为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供本地区工业企业节能减排相关数据,为相关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提供支持。同时,通过进一步增加相应功能模块,监测系统可逐步成为全省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系统的信息交流平台,实现各省辖市工业能耗、用水、清洁生产、节能环保产业等综合信息监测和交流。

  

  能源信息管理系统的研发和建设遵循功能模块全面、数据填报简洁、数据审核自动化的原则,主要监测对象是重点用能、用水、资源综合利用工业企业,监测内容是企业能源消耗、水资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情况,功能模块包括数据上报、数据分析、用户管理等模块。

  

  能源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应用对象分为四个层级:

  

  重点监测企业。利用能源信息管理系统按月完成企业能耗、水耗、资源综合利用等7张报表的报送,可随时检索、查看已上报数据。

  

  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利用能源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辖区内企业报表上报情况,可对企业上报数据进行多种检索和查看。

  

  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省直管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利用能源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本辖市清洁生产、环保装备发展等相关报表,查询辖区内企业报表上报情况,可对企业上报数据进行多种检索和查看。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利用能源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全省重点监测企业上报数据的汇总和分析,监测、跟踪全省工业节能减排动态情况,分析我省工业节能减排形势,为省政府加强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有关要求

  

  (一)提出重点监测企业建议名单。请各地结合本地区产业结构特点、用能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分布等情况,参照以下原则,提出重点监测企业建议名单:

  

  1.重点用能企业: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一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提出的重点监测企业应具有典型性,能够反映本地区能源消耗总量较大行业用能基本情况,并涵盖当地主要高耗能行业。具体监测企业数量由各地自行掌握。

  

  2.主要用水企业:每个主要用水行业中年用水量在前五位的工业企业。主要用水行业有煤炭、电力、有色、钢铁、石油石化、化工、纺织印染、轻工、医药等行业。

  

  3.主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年资源综合利用量在前五位的工业企业。

  

  请各地根据重点监测建议名单,汇总企业联系人汇总表,于11月15日前报省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上报格式见附件1和附件2。

  

  (二)组织重点监测企业进行数据填报。各地要认真组织做好能源信息管理系统相关工作,加强与重点监测企业的沟通,督促、指导、协调监测企业按照要求及时填报有关信息。省厅将对各地上报的企业名单进行审定,确定参与能源信息管理系统试运行的企业,择期进行能源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培训,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张玉栋 黄波

  

  联系电话:0371-65509820

  

  传真:0371-65509820

  

  电子信箱:hngxtjn@163.com

  

  附件:1.能源利用信息系统重点监测企业建议名单

  

  2.能源利用信息系统重点监测企业联系人汇总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1:

   市能源利用信息系统重点监测企业建议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法人代码

所属行业

监测属性

2010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万吨标准煤)

2010年水资源消费量(万吨)

2010年资源综合利用量(万吨)

 

 

 

 

 

 

 

 

 

 

 

 

 

 

 

 

 

 

 

 

 

 

 

 

 

 

 

 

 

 

 

 

 

 

 

 

 

 

 

 

 

 

 

 

 

 

 

 

 

 

 

 

 

 

 

 

 

 

 

 

 

 

 

 

 

 

 

 

 

 

 

 

 

 

 

 

 

 

 

 

 

 

 

 

 

 

 

 

 

 

 

 

 

 

 

 

 

 

 

 

 

 

 

 

合计

 

 

 



  注:1、监测属性填写“节能”、“节水”和“综合利用”,也可以三者兼有;

  2、如无统计数据,可填写估算数。

  

  附件2:

   市能源利用信息系统重点监测企业联系人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法人代码

联系人

姓名

所属部门

职务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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