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25号
【颁布时间】 2011-11-02
【实施时间】 2011-11-02
【效力属性】 有效
【正 文】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25号――关于决定授权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继续担任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的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2011〕第25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3〕第16号确定的选择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的原则和标准,经过对申请连任清算行的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的全面评审,并商香港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授权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继续担任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中国人民银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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