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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荆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荆政办发[2011]78号
【颁布时间】 2011-11-04
【实施时间】 2011-11-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1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1〕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荆州市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荆州市参加第十三届

  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工作方案

  


  由国家商务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第十三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定于11月16日-21日在深圳举行,我市拟组团参加,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届高交会以“促进国际创新合作,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为主题,进一步发挥高交会汇聚创新资源、促进科技创新的平台作用,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国际经济与科技交流合作,助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好高交会的平台,通过组织企业参会、展示、洽谈,了解中国乃至世界最新科技成果,积极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结合市直单位驻点招商点的工作,在珠三角地区开展招商引资,力争在引进工业项目上取得实效。

  

  二、组织形式

  

  这次高交会由市政府统一安排,统一布置,按照“自愿参与、突出招商、突出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县市区的积极性,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在珠三角地区的开展。

  

  荆州市代表团由市领导带队,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成立2011年高交会荆州代表团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朱惠民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商务(招商)局局长卢明和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商务(招商)局,具体负责高交会期间招商活动的相关组织筹备工作。

  

  三、主要活动

  

  (一)参加开幕式及巡视展馆。11月16日上午参加高交会开幕式,开幕后由市领导带队巡视展馆。

  

  (二)组织湖北洪城通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江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参加高新技术成果交易展,重点展示我市的特色产业,增加实物展品比例,促进参展客商的交流与互动。

  

  (三)参加高交会举办的“中国高新技术论坛”,包括部长论坛和低碳技术及新能源发展峰会。

  

  (四)市领导拜会重要客商。市直在珠三角各驻点单位都要推荐一个在谈工业项目的客商与市领导会谈,以推进在谈项目。县市区要组织小分队,在珠三角地区广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五)新闻宣传活动。参加与高交会相关的各项新闻宣传活动,宣传荆州社会经济和文化、旅游及工业发展情况,与境内外新闻单位进行联系,推介荆州。同时,对荆州市领导参加高交会的有关情况进行报道。

  

  四、活动经费

  

  本次招商活动,市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经费由市财政在2011年度招商引资经费中列支(新闻宣传费用另列),其他人员的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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