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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文物局
【发文字号】 办博函[2011]828号
【颁布时间】 2011-11-01
【实施时间】 2011-1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2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文物局关于举办民办博物馆馆长培训班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举办民办博物馆馆长培训班的通知

  (办博函〔2011〕828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为加强民办博物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民办博物馆工作水平,我局拟于近期在四川大学举办民办博物馆馆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11年11月28日(周一)全天

  报到地点:四川大学科华苑宾馆

  培训时间:2011年11月29日至12月4日

  培训地点:四川大学博物馆学术报告厅

  二、课程安排

  世界博物馆发展概述、中国博物馆发展概述、博物馆职业道德、作为非营利组织的民办博物馆、博物馆规划与运营管理、博物馆建筑、博物馆展览设计、博物馆藏品管理、博物馆信息化、博物馆教育、博物馆学相关著作导读,参观考察四川博物院等。

  三、培训对象

  民办博物馆馆长。

  四、名额分配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办博物馆的数量分布情况,确定名额分配如下:天津、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海南、重庆、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省(自治区、直辖市)各1人;北京市,山西、辽宁、湖南、广东、陕西省各2人;浙江、四川省各4人。

  五、培训费用

  培训期间食宿费用由我局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六、报名方式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组织有关民办博物馆报名,于11月21日前将报名表(附后)传真至四川大学民办博物馆馆长培训班会务组。

  联 系 人:刘舜尧,姜莉

  联系电话:028-86120282、13880393101,028-85412312、13608014095

  传真:028-85417695

  

  附件:民办博物馆馆长培训班报名表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民办博物馆馆长培训班报名表

  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培训班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单 位

职务

联系电话及手机

民办博物馆馆长培训班

      
 
      
 
      
 
      
 


  联系人:  电 话:年 月 日

  注:此表请于11月21日前传真至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联系人:姜莉,传真:028-85417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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