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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人口办科技函[2011]292号
【颁布时间】 2011-11-09
【实施时间】 2011-11-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2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世界艾滋病日活动的通知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世界艾滋病日活动的通知

  (人口办科技函〔2011〕2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有关直属、联系单位:

  

  2011年12月1日是第24个“世界艾滋病日”,我国的宣传主题是“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副标题是“全面预防,积极治疗,消除歧视”。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8号)精神,进一步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履行部门职责,全面实现艾滋病预防、治疗、关怀和支持服务普遍可及的目标,请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及有关直属联系单位按照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世界艾滋病日活动的通知》(国艾办函〔2011〕24号)要求,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工作实际,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优势,以育龄群众和流动人口为主要目标人群,安排组织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履行人口计生系统在防治艾滋病工作中的职责。

  

  请及时做好世界艾滋病日活动信息报送和2011年全年艾滋病防治总结工作,总结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于2011年12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委科学技术服务司。

  

  联系人:国家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服务司 李雪婷

  

  联系电话:(010)62030609

  

  电子邮箱:gjkejisi@126.com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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