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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京市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委员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十部委关于印发《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委员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公法〔2011〕472号)精神,我市被列为违法行为教育矫治试点地区。为积极稳妥地推进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南京市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 委 员:徐珠宝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委员:孙 宁 市政府副秘书长 皇海澄 市公安局副局长 委 员:朱小平 市司法局副巡视员 张 生 市教育局副局长 赵 军 市民政局副局长 江 萍 市人社局副局长 郑玲玲 共青团南京市委副书记 余 清 市妇联副主席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皇海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南京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