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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凉山彝族自治州政府
【发文字号】 凉府办函[2011]278号
【颁布时间】 2011-11-01
【实施时间】 2011-1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3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0年度农村能源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0年度农村能源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

  (凉府办函〔2011〕27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2010年,我州农村能源建设工作以沼气建设为重点,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按照《凉山州2010年县市农村能源建设考核责任书》和《凉山州农村能源建设考核办法》,经考核评定,州政府决定对以下县市给予表彰。

  一等奖:西昌市、会理县、会东县、越西县。

  二等奖:德昌县、宁南县、普格县、金阳县、雷波县、美姑县、甘洛县、喜德县、冕宁县、盐源县、木里县。

  三等奖:昭觉县、布拖县。

  希望各县市再接再厉,持续抓好以沼气建设为重点的农村新能源建设,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为农业发展、农村繁荣作出新的贡献。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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