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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齐齐哈尔市政府
【发文字号】 齐政办发[2011]98号
【颁布时间】 2011-11-14
【实施时间】 2011-1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3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全市马铃薯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九、加大基地建设投入市农行、市信用社要保证马铃薯生产基地资金需求,并优先向马铃薯合作社和规模经营倾斜。国家、省投资的大型喷灌水利设施、现代农机合作社、马铃薯配套机械购机补贴重点向原种繁育单位、合作社和种植大户倾斜,提高基地综合生产能力;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自建基地,同时企业与基地实行订单生产、保护价收购,建立紧密型利益连接机制,鼓励企业建立利润二次返还机制,调动马铃薯总社、合作社、大户发展生产的积极性。

  十、全力保障外销顺畅市政府成立由公安、交通、农业、监察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在马铃薯集中外销期间,建立公路绿色通道;主产县(市)要成立铁路运输联合运输管理办公室,积极协调地方铁路开通外销专列,积极筹建马铃薯战略装车点,确保销售渠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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