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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加强资金预算管理。市政府将用于开展居家养老的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各区、县(市)要加大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投入力度,并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四)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制度。政府向企业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需要通过政府采购,同时,要规范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确认程序,优化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提高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质量。 (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运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意义,让全社会深刻认识人口老龄化对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和家庭养老的重大影响,转变养老观念,自觉地关心、重视、支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积极倡导志愿者服务,并将社区为老服务作为大专院校青年学生社会实践的重要内容,努力营造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宣传家庭责任和子女义务,传承中华民族孝道文化。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