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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共中央组织部
【颁布时间】 2011-11-01
【实施时间】 2011-1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4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加大经费投入。地方各级政府要将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保证教育培训工作需要。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规定足额安排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经费。财政困难的地方可统筹使用自有财力和上级转移支付财力,为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地方各级党委留存的党费要对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给予适当补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教育培训经费及时到位、合理有效使用。

  

  建立健全考核和激励机制。把开展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对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要予以表彰,对重视不够、基层干部反映较大的要严肃批评、督促整改。注意总结宣传各地区各部门的好做法好经验,为加强和改进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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