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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贺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贺政办发[2011]187号
【颁布时间】 2011-11-01
【实施时间】 2011-1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4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贺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领导小组的通知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贺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领导小组的通知

  (贺政办发〔2011〕1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副处级以上单位:

  

  为加强对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工作的领导,确保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潘志金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谢庆丰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朱义芳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 黄伟峰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通警察支队队长

  

  陆善东 市交通局副局长

  

  甘仕森 市审计局副局长

  

  翟献全 市卫生局副局长

  

  彭上海 市法制办副主任

  

  罗敬资 市农机局副局长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研究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相关工作,审定救助基金主管部门提出的重要议题和建议。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决议的有关事项。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朱义芳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指定一名科级干部作为办公室联络员。

  

  今后,除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以外,其他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通知,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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