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
【颁布时间】 2011-09-20
【实施时间】 2011-09-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4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专院校、人民团体,中央驻疆各单位:

  

  2011年10月1日是国庆节,根据国办发明电【2010】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1国庆节放假通知如下:

  

  一、今年国庆节放假共7天,即: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二、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当前形势下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严防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请各地、各部门将节日期间的领导带班值班表于9月27日前报人民政府办公厅。

  

  三、从10月1日起执行冬季作息时间,即:上午8:00上班---12:00下班,下午13:30上班---17:30下班(乌鲁木齐时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1年9月20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