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苏人社函[2011]530号
【颁布时间】 2011-10-26
【实施时间】 2011-10-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5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江苏新华印刷厂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江苏新华印刷厂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苏人社函[2011]530号)


  

  江苏新华印刷厂:

  你单位《关于继续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请示》(新印[2011]15号)收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部分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具体实施范围是:印刷、装订、图版、印前、机电岗位。上述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有效期限为一年,其综合计算周期为六个月。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制定并落实具体的实施办法,合理确定劳动定额,采用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切实维护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以上批复意见,请按规定向职工公示。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