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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卫生局
【颁布时间】 2011-10-24
【实施时间】 2011-10-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15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确定第三批综合医院达标中医科建设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卫生局、大学医管处、综合医院: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综合医院(含专科医院)中医药工作和中医科建设,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国中医药发〔2008〕14号)和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上海市综合医院中医科达标创建工作的通知》(沪卫中医〔2010〕46号)的要求,根据各医院申报情况,确定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长宁区中心医院、嘉定区中心医院、奉贤区奉城医院、闸北区北站医院和上海建工医院为本市第三批综合医院达标中医科建设单位。

  

  希望各有关医院在建设期内(2011年至2013年)严格按照《上海市综合医院中医科达标建设标准》要求,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建设经费,加强中医临床人才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做好建设工作。

  

  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云 孙行军

  

  联系电话:22121628 22121622

  

  
上海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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